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暨北敖包图萤石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暨北敖包图萤石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江岸苏木卫境大队内蒙古华生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北敖包图萤石矿区域,项目场址中心坐标E111.173722953,N43.10196282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废弃矿坑建设废渣填埋场,渣场占地面积2.78hm 2 (41.7亩),填埋区总面积为2.73×104m 2(41亩),最大填埋高度30m,平均填埋高度15m,考虑0.9的容积系数,采空区回填方总量为29.20×10 4 m 3 。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文龙
联系电话:15560610930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E-mail:291409761@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如下网址附件1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3vaCgOHEtnQVHI9ogK7bg 提取码: r981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六、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