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变更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项目概况: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位于四子王旗卫境苏木境内,利用内蒙古华生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北敖包图萤石矿露天采坑。变更后库区总占地面积为109338m2,约164亩,填埋区总库容为125万m3,服务年限为15年。具体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如下:
变更一:占地面积:原环评占地面积为121亩,变更后占地面积为164亩。
变更二:填埋场总库容及服务年限:原环评总库容为35.4万m3,服务年限为7.5年,一次性建成不分期;变更后总库容为125万m3,服务年限为15年。
变更原因:考虑到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氟化工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变更进行统一规划,按照氟化工项目废渣总填埋量进行设计,导致设计方案发生变更进而致使主体工程发生变化。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晓光
联系电话:18648052610
三、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如下网址附件1
https://pan.baidu.com/s/166C4GC4si0sl--olh3_44A;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附件2;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